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支行:
现 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财预[2009]4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补充规定:通知下发前已缴入101类“税收收入”03款“营业税”03项“金融保险业营业税(地方)”科目的,请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调整。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二?? 一?? 年一月二十七日